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工会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不断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工会活动,丰富会员文化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娱乐方式,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创建和谐、宽松的校园人文氛围,经学院工会研究决定,现对部门工会活动作如下规定。
1.部门工会组织开展活动不能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工会活动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活动内容要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有益于提高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水平,有益于增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2.部门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应提前一周向院工会提出申请,填报工会活动申请表,包括活动内容、组织形式、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经费预算、安全预案等,经院工会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
3.活动结束后,部门工会须提供活动的相关资料(简报、信息、照片)等。学院工会及时将各部门工会活动信息上传到学院“职工之家”网页。
4.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学院工会按实际参加的会员人数,在院工会规定的额度范围内,经活动经办人、部门工会主席、院工会副主席和主席签字后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工会活动申请表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