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成都市总工会精神,充分调动全校女教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引导广大女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创树活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全面高质量完成学校2023年年度目标任务,经学校工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在2023年度继续开展以“爱事业,比工作;爱学校,比奉献;爱学生,比成果”为主题的 “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现将创树活动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创树活动团队名称应主题鲜明,紧密结合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树立品牌,以日常工作为基础,要注重提升建功和立业的高度,出亮点、出成效。创树活动可从教学、科研、课程、项目、管理、服务、优质校建设、诊改、学生教育管理、精准扶贫、服务地方、创新创业,以及党建、党工共建、党建带团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后勤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的活动为主题,避免以日常基础性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申报。
2.团队的创树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预期成果与活动主题具有内在逻辑联系。每个团队活动预期成果不低于2项,具有可验收性。
3. 每个部门工会至少牵头组建1个、最多不超过4个“巾帼建功立业”创树团队,每个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团队成员必须是在岗教职工,可以跨专业、跨系部、跨部门,女性成员不少于团队人数的60%,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女性。
4.2023年度创树活动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12月。
5.2023年4月30日前各部门工会需将“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申报表电子档发学院女工委员会罗明凤老师QQ:277132121。
6.2023年5月10日前学院女工委员会对各部门工会创树申报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方案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后交学校工会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申报责任
各部门工会是申报创树活动团队的责任主体,部门工会负责人是申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团队负责人是申报方案填报的直接责任人,相关团队成员均应参与方案的讨论与制定。
(二)精心填报方案
各部门工会要认真总结创树活动的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创树活动申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创树目标、创树内容、团队分工、预期效果等内容。表格排版美观,格式符合规范。
(三)强化品牌意识
“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是凸显学校工会建设职能的一项品牌活动,是引导广大女职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重要平台。各部门工会和创树团队要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突出团队特色,力争使创树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果,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使创树活动成为激励女职工不断进步、为学校发展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的过程。
总结经验、宣传创树品牌
各部门工会和创树团队要总结本部门工会创树工作的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投稿学校网站新闻进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并积极打造、提升,向上级工会部门和报刊栏目投稿,如有被校外网站或报刊采用的创树团队、主执笔人、部门工会将按宣传渠道的级别在年末评审中各加分5-10分。
附件:1.“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申报表
2.“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女职工委员会
2023年2月18日
附件1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申报表
牵头部门工会名称: 年 月 日
团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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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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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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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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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女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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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工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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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会女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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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树 活动 目标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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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树 团队 成员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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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树 活动 预期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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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部门 工会 意见 |
部门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
校女 工委 员会 审核 意见 |
学校女工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 工会 审批 意见 |
学校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创树活动目标内容”要把目标与内容分开来写。内容要分要点,要点之间逻辑关系要清楚;2. “创树团队成员分工”要明确每位成员的角色和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相关宣传工作等;3.表格内字体为宋体(中文正文)四号字。段落部分内容行距为20磅,段首空2字;4.表格采用双面打印。
附件2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川工商院工会〔2022〕4号
“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2022年修订)
第一条 为激励全校女职工积极参与“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立足岗位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规范“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依据《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巾帼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包括“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巾帼建功立业”鼓励团队与“巾帼建功立业”组织奖。优秀团队与鼓励团队参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创树团队,优先向跨专业、跨系部、跨部门组成的创树活动团队倾斜;组织奖参评对象必须是组织了年度创树团队的部门工会。
第三条 “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包括“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巾帼建功立业”优秀个人、“巾帼建功立业”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参评对象必须是年度各团队成员,注重向基层一线女教职工倾斜(原则上中层干部不参评)。
第四条 “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坚持“业绩优先、兼顾公平;注重事实、严格程序;发掘典型、带动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 评选表彰名额
(一)先进集体名额
1.“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3个。
2. “巾帼建功立业”鼓励团队数为年度创树团队数排名前80%中减去优秀团队数。
3. “巾帼建功立业”组织奖为组织工作考核得分排名前60%的部门工会数。
(二)先进个人名额
1.“巾帼建功立业”标兵5人。
2.“巾帼建功立业”优秀个人15人。
3.“巾帼建功立业”积极分子评选数为推荐入围人选个人综合得分的前80%人数减去标兵和先进个人后的人数。
第六条 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1.创树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树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队注重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历次全会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创树活动保障有力。部门领导为开展创树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部门工会工作组织得力,积极组织女职工参加创树活动。
3.创树活动开展规范。创树团队女职工必须占主体,名称响亮,方案完整规范;活动组织载体丰富;按时提交创树活动材料,积极配合开展评审工作。
4.创树活动成效明显。创树团队围绕创树方案积极实施各项活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学校及社会产生积极影响,能产生较强的示范效应。
(二)“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创新。发扬“四自”和科学、改革、创新精神,勤奋学习、善于思考、锐意进取,在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3.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家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团结同志,协作精神强,在学校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廉洁奉公,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
(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条件
除具备“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影响广泛,师生公认度高。
2.在教学、管理、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实绩突出,示范效应显著。
3.全校教职工投票和团队评审得分相结合,综合得分排名在前5名。
第七条 评选表彰时间
“巾帼建功立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年表彰一次,每年1月份启动评选“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并在“三八”妇女节期间表彰。
第八条 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
1.每年由女工委员会组织对“巾帼建功立业”创树团队进行中期检查和年度评审工作。
2.“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鼓励团队和标兵、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等评选工作由学校“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会推荐、女工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全校教职工投票等工作,对结果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产生候选人及奖项,由学校工会提出各类奖项建议名单。
3.“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鼓励团队、组织奖和标兵、先进个人、积极分子建议名单在学校OA及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九条 先进集体与个人推荐
(一)推荐流程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开展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各部门工会在听取女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推荐工作,由本单位女工委员报送学校“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由校工会女工委员会依据对“巾帼建功立业”创树团队活动年度评审结果排序提出推荐建议,原则上排名前3名的团队推荐为“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评审结果排名在前80%中除优秀团队外的其他团队为鼓励团队,并由各部门工会组织填报“巾帼建功立业”先进女职工集体材料鼓励奖团队材料。
3.各部门工会“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依据校工会女工委员会对“巾帼建功立业”创树团队活动年度评审得分排序确定,排名在前50%的团队可推荐2人,排名在后50%的创树团队可推荐1人。
(二)推荐资料
各部门工会推荐的创树团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填写《“巾帼建功立业”先进女职工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推荐表》1份。先进事迹材料和推荐表请于每年1月8日前报送学校“巾帼建功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
(一)“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1.“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事迹通过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全院教职工对推荐人选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实名投票,每人可投票数不超过推荐人选的80%。
2.个人最后综合得分按(个人得票数/最高得票数)×100×30%+所属创树团队年度创树活动评审得分×70%进行计算,综合得分前5名为“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候选人,第6名至第20名为“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候选人,第21名至排名前80%者为“巾帼建功立业”积极分子候选人。
(二)“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和鼓励团队的评选
校工会依据校工会女工委员会推荐的“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和鼓励团队的名单,以及部门工会填报的“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材料、鼓励团队材料,组织开展审核评选工作。
(三)组织奖的评选
1.按各部门工会组织开展创树团队活动工作的综合得分进行评选,原则上排名前60%的给予组织奖。
2.各部门工会组织开展创树团队活动工作的综合得分为:所属创树团队年度评审排名前3名的团队数量×60分+年度评审排名在第4名至前80%的团队数量×30分+年度评审排名后20%的团队数量×10分。
第十一条 表彰奖励
1.在“三八”妇女节前,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年度“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巾帼建功立业”鼓励团队、“巾帼建功立业”组织奖和“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巾帼建功立业”优秀个人、“巾帼建功立业”积极分子名单。
2.学校工会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对“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巾帼建功立业”鼓励团队、“巾帼建功立业”组织奖和“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巾帼建功立业”优秀个人、“巾帼建功立业”积极分子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获得年度“巾帼建功立业”先进集体的部门工会和优秀团队在向上级工会组织推荐表彰相关先进集体时优先考虑;获得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后备干部培养、名师推荐、上级表彰、出国培训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上级部门开展同类评选工作中,推荐人选一般从表彰的“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和优秀个人中产生。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至2022年起实施,2020年修订通过的《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川工商院工办〔2020〕16号)自动废止。本办法与之前的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审批表
2.“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推荐表
3.“巾帼建功立业”鼓励团队审批表
4.“巾帼建功立业”组织奖审批表
5.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年末评审标准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巾帼建功立业”优秀团队申报审批表
创树团队名称 |
|
部门工会 |
|
女职工的人数 |
|
占部门人数比例 |
|
简 要 事 迹 |
(字数在1000字以内) |
基层党组织 意见 |
年 月 日 |
部门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本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文档)交工会。
附件2:
“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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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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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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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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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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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技术职称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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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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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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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字数在1000字以内)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年 月 日 |
部门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本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文档及1张1吋的电子版标准照片)交工会。
附件3:
“巾帼建功立业”鼓励团队审批表
创树团队名称 |
|
所在部门工会 |
|
女职工的人数 |
|
占部门人数比例 |
|
简 要 事 迹 |
(字数在1000字以内)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年 月 日 |
部门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本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文档)交工会。
附件4:
“巾帼建功立业”组织奖审批表
部门工会名称 |
|
组织创树活动 团队名称 |
|
组 织 创 树 活 动 事 迹 |
(字数在500字以内)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年 月 日 |
部门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本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文档)交工会
附件5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巾帼建功立业”创树活动年末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创树活动方案质量 (10分) |
1.团队创树活动方案主题鲜明(4分); 2.目的任务清楚(2分); 3.任务落实到人(2分); 4.保障措施明确(2分) |
创树活动 组织实施 (35分) |
一、任务完成进度(15分) 1.任务完成进度在100%以上,得15分。 2.任务完成进度在90%以上,得10分。 3.任务完成进度在80%以上,得5分。 4.任务完成进度在80%以下,得5分。 二、任务完成质量(20分) 1.任务完成情况与目标相符,最高10分。 2.完成过程有支撑材料,5分。 3.团队女职工参与度高,5分。 |
创树活动成效 (20分) |
1.活动创新性强,解决了学校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等问题10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减。 2.活动特色鲜明,形成了典型工作经验10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减。 |
创树活动宣传 (10分) |
1.在校外媒体上进行宣传1次得10分; 2.在校内媒体上宣传1次得5分。 |
创树活动 典型案例 (10分) |
1.创树活动典型案例真实感人,展现女职工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得10分。 2.创树活动典型案例真实较感人,展现女职工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态度,得8分。 3.创树活动典型案例真实,展现女职工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态度,得5分。 4.创树活动典型案例一般,在5以下酌情给分。 |
自查材料 (10分) |
1.完成内容与创树目标吻合,支撑材料丰富,PPT制作精美,汇报展示清晰、精练得10分。 2.完成内容与创树目标较吻合,支撑材料较丰富,PPT制作较精美,汇报展示较清晰、精练得6分。 3.完成内容与创树目标不吻合,条理不清晰,无PPT制作,汇报展示不够清晰、精练在4分以下酌情给分。 |
上交资料 (5分) |
1.按规定时间交年度项目总结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得5分,只交纸质或电子文档材料者得2.5分。 2.在规定时间内迟交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得0分, 3.在评审前未交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者不参与年度评审。 |
注:1.请对评委所在部门工会的团队进行回避,不评分,填“——”。2..请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各团队申报表、年末总结及PPT进行评审。
3.请将评分结果填写在“巾帼建功立业年末评分表”上。4.创树团队年度评审得分=期中评审得分×50%+年末评审得分×5